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
联系卖家: | 楼律师 先生 |
手机号码: | 18707164185 |
公司官网: | yinghezhuo.tz1288.co.. |
公司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
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吗?
不能。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股权转让时是否可以保留分红权不转让?
不能。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利,其任何一项权利内容都必须基于股东身份而行使。股权转让保留分红权的约定对公司是不发生效力的。
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是否有权提起盈余分配权的?
盈余分配权是股东权的一项内容,只能由股东行使。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即不能享有盈余分配权及其请求权。但是对其股东资格续承期间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尚未分配的盈余,作为原股东仍享有其“股东”的权利,在时效内有权提起。如果大家在公司纠纷上面有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咨询,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所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律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公司股权、税务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等法律服务,武汉股权纠纷律师事务所,陪伴企业设立、成长、 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部分股东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属于股权转让性质并已经实际交付股权的,可以向提起,请求对该部分股权强制执行公司登记手续或要求该部分股东赔偿因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如果大家在公司纠纷上面有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咨询,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所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