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
联系卖家: | 楼律师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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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
【律师支招】
1、承在租赁前要查询租赁房屋是否存在权能限制状况。房屋作为不动产实行登记公示制度,承在与出签约前,可以要求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并据此前往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进行查询,确认房屋是否存在被查封或的情形。如果不存在该等情形,则承即享有今后在租赁期内出现租赁房屋产权变动时,主张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
2、承签约后要及时要求出交付房屋。房屋交付承使用,是租赁房屋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有利于承据此对抗租赁房屋新的所有人,依法行使其合同权利。
3、及时办理租赁房屋的登记备案手续。虽然登记备案不是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但是有助于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对于房屋交付前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时要求出卖人予以修复。
因为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武汉房产案件律师事务所,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其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