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
联系卖家: | 楼律师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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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
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公共部位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通过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申请从业主交纳的房屋公共维修来解决维修问题。对于已过了保修期或不在保修范围,且又不属于公共部位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人应自行对房屋承担修复和维护的责任。
对于房屋受损不是出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故如火灾、飓风等原因造成的,如果购房人已经投保房屋财产险,则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相关损失。
【律师提醒】
如果买房人在房屋交付时发现了房屋质量问题,应当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立即修理整改。否则,一旦购房人接收了房屋,则对所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就会仅履行对房屋的质量保修义务,而不会向买房人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了。这也正是实践中开发商不顾交房条件强行向买房人交房的主要原因。对这种强行交房的行为,武汉律师在线,买房人应当坚决予以拒绝。所以,本案中张先生的一边保留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一边拒绝收房,这种理性维权的做法无疑是值得购房人借鉴的。
对于房屋交付前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问题,交通事故武汉律师在线咨询,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时要求出卖人予以修复。
因为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咨询武汉律师电话在线,应立即找开发商,离婚武汉律师在线咨询,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其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