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8707164185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主营: 法律服务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供应信息 > 华律网武汉律师在线咨询-武汉律师在线-湖北鹰和卓律所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第5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联系卖家: 楼律师 先生   
手机号码: 18707164185
公司官网: yinghezhuo.tz1288.co..
公司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华律网武汉律师在线咨询-武汉律师在线-湖北鹰和卓律所

询盘留言|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474575289                    更新时间:2022-01-17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法律服务
  • 公司官网:http://yinghezhuo.tz1288.com
  • 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业务热线: 18707164185 ( 楼律师 先生)     
  • 产品详情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律师提醒】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可以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果出未将所售房屋出租的事实告知善意的买受人,则应当赔偿因此给买受人带来的损失。本案中,诉争房屋已经为唐女士所有,但刘先生与赵某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14年3月4日方到期,故刘先生有权继续租住房屋至租赁期满,当然其也要按照原约定向唐女士支付房租。至于唐女士因继续履屋租赁合同,而导致其不能占有、使用房屋的“损失”,因其在买房时对所购房屋租赁的事实是知情的,其无权向赵某主张赔偿,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及时行使合同的解除权。如果合同符合解除条件,而承又决意解除合同,则应及时发出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书,并要求出接收房屋。同时,华律网武汉律师在线咨询,要注意保留邮政送达解约通知的邮寄凭单,并好办理送达公证。

及时行使对合同解除的抗辩权。对于出送达的解约通知,如果承不同意合同解除,武汉律师在线,而双方又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异议期间,则承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及时向人院起诉,否则,人院将不予支持。

【律师提醒】

层高降低必然导致房屋使用空间减少,交通事故武汉律师在线咨询,造成房屋居住使用的舒适度降低,因此购房人是有权要求索赔的,当然,由于《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并无明确规定,故究竟如何确定具体的损失赔偿额,在实践中做法不一,但参照上述解释中关于房屋面积缩水时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酌情判定一个损失额的做法是比较常见的。本案中赵先生提出的诉求及其计算方法并无不妥,但由于查明开发商的规划、施工文件中载明的房屋高度确实为3.8米,咨询武汉律师电话在线,4.2米的约定是开发商的意思表示错误所造成,而并非恶意违约所造成,故按照缔约过错责任酌情判定开发商赔偿损失也是合法合理的。

华律网武汉律师在线咨询-武汉律师在线-湖北鹰和卓律所由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提供。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鹰和卓律所——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联系人:楼律师。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7-87534898 传真:027-87534898 联系人:楼律师 18707164185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主营产品:法律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