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
| 联系卖家: | 楼律师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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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体现了原理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保护承的合法权益。但是,为了平衡善意买受人与承的利益,防止出卖人与承恶意、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适用一般应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其二,租赁房屋已交付于承;其三,出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让与第三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盘点武汉有名的律师,租赁房屋必须以交付承使用作为租赁产生物权性质之法律后果的公示形式,只有如此,承才能据此对抗租赁房屋新的所有人,依法行使其合同权利。
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承还应知道“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两种例外情况:
其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权,因权人实现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其二,找武汉有名的律师,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院依法查封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承提出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是得不到支持的。


(一)买方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卖方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2、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住房的可以免除)。
3、营业税:差价乘以5.5%(房产证未满2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