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8707164185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主营: 法律服务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新闻列表 > 洪山区武汉找房产律师欢迎来电「鹰和卓律所」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第5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联系卖家: 楼律师 先生   
手机号码: 18707164185
公司官网: yinghezhuo.tz1288.co..
公司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洪山区武汉找房产律师欢迎来电「鹰和卓律所」

发布时间:2022-02-27 07:05:00        作者:鹰和卓律所







买到抵ya房怎么办

抵ya人未通知抵ya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ya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民fa典》规定,抵ya期间,抵ya人可以转让抵ya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ya财产转让的,diya权不受影响。











付了首付dai款没办下来怎么办?


1、开发商原因导致银行拒贷。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达不到预期金额或者审批未通过,举个例子,开发商的手续证件不齐全,或者银行认为开发商信誉比较低等。购房者没法办理按揭,也就没法履行合同,这样的话违约一方就是开发商,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款项,包括首付款以及其他金额。

2、购房者原因导致银行拒贷。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资料、证件不齐全,或者购房者达不到审批条件,缺乏还款能力等原因,导致银行审查不合格,不予发放dai款,合同不能如期履行。购房者想要解除合同,一般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只能要么重新和开发商协定一下交款的事情,要么全款付清房款。如果两者都不选择,消极处理,开发商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如果双方都没有责任。也有可能是银行的规定或者是政策突然发生了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可以贷到款项实际却没有,双方需要各退一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合同上又没有此种情况的具体约定,购房者就可以通过su讼方式索要首付款。在su讼过程中,购房者要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且无力购房。








房产纠纷律师是致力于处理涉及房产建设、买卖、租赁及拆迁等方面纠纷业务的专职律师。

(一)《北京市人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12月21日 京高法发[2010]458号)1.预约协议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预购书、购房意向书等协议已经具备了拟购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价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的,可以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致使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订立,预约协议约定有定金条款的,应当适用定金罚则;没有约定定金条款,或者定金处罚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守约方要求赔偿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







经济适用房的新老划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当事人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可予支持。政策、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楼律师先生
  • 手机:1870716418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电话:18707164185传真:027-87534898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7-87534898 传真:027-87534898 联系人:楼律师 18707164185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主营产品:法律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