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18707164185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主营: 法律服务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新闻列表 > 在线免费武汉律师欢迎来电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第5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联系卖家: 楼律师 先生   
手机号码: 18707164185
公司官网: yinghezhuo.tz1288.co..
公司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在线免费武汉律师欢迎来电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2-19 02:07:00        作者:鹰和卓律所







?买卖房屋时租约还在怎么办?

房东卖房后,先签订了租赁合tong,房东在租赁期限出售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买受人不得要求解除租赁合tong。《中华人民共和国民fa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zu人按照租赁合tong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tong的效力。而且承zu人具有zu人该房子的优先购买权,且当原房东需要出售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zu人。




【房屋租赁纠纷咨询】承租赁了设定权房屋后的处理原则将已经设定的房屋进行出租和将已经出租的房屋设定,这两种情形在实践中都不鲜见。租赁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债权,但是由于合同法中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使之具有了物权化的效力。由于租赁权的物权化可将其视为用益物权,权属于物权,两者均系他物权。租赁权建立在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上,而权则立足于房屋的交换价值上,故这两个他物权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存在同一个物上。也就是说,设定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法律对此并不禁止。但是,租赁权和权在行使的过程中会产生矛盾,那么,如何处理这种矛盾呢?




基于租赁房屋违反法定使用条件的合同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承依法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比如,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或者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这些房屋都应当禁止使用或停止使用,承租赁到此类房屋,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基于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的合同解除权。如果承和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承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当然,出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

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然后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此种情况下,购房人一般没有必要自行委托进屋质量鉴定,徒增维权成本。

对于可能属于主体结构方面的严重质量问题,购房人可以首先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问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性质和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在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出台后,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决定处理方式,如果已构成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或者认为即使修复也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是一般质量问题,则可以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tousu@tz1288.com
  • 楼律师先生
  • 手机:18707164185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天助网上看到的!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电话:18707164185传真:027-87534898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电话:027-87534898 传真:027-87534898 联系人:楼律师 18707164185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19号泛悦城T2写字楼1006室 主营产品:法律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