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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汉股权纠纷律师事务所诚信企业 鹰和卓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2-10 02:12:00        作者:鹰和卓律所







?买到查封房怎么办?

《zui高人院关于人民fa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表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fa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是说,只要购房者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已实际占有、没有过错,那么即使买到查封房,只要你向fa院提出异议,并作出说明,fa院就会将房屋解封。但是,如果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fa院依法保全查封,那就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第yi种,当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前,购房者可以依据《民事诉song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对查封予以解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

第二种,当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后,买卖双方的行为均属于wei法行为,除买卖合同无效之外,其行为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司fa查封拥有jue对法律效力,在查封期间是jue对不允许处分和流通的。




解决这一矛盾的基本原则是中的物权优先原则。物权优先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二是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这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因此,根据这一原则,租赁权设立在先,权设立在后,就应优先保护租赁权;相反,权设立在先而租赁权设立在后,就应优先保护权。在确立这一处理原则的基础上,高人院相关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人将已的财产出租时,如果人未书面告知承该财产已的,人对出租物造成承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已书面告知承该财产已的,权实现造成承的损失,由承自己承担。




本案中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开发商应当向王某某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合同中对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产证不能取得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则王某某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对开发商的该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王某某可以根据高人相关解释的规定,享有要求开发商承担具体违约责任的选择权。其一,由于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已经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一年以上,故王某某有权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其二,如果王某某不选择解除合同,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其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返还租赁物。我国的合同法及相关解释之所以明确规定了该规则,主要是考虑到在租赁关系中,特别是对于房屋租赁而言,承往往因不具备自有住房,经济上困难而需要租赁房屋,处于弱势地位,对其予以适当的保护,使其租赁关系相对稳定是必要的,这种保护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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