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湖北 武汉 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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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8 19:23:00 作者:鹰和卓律所
公司章程能否约定股东分红的比例和持股比例不一致,例如,持股比例为20%,但分红比例为50%?
可以。原则上,股东分红的比例应当与其持股比例一致,但公司全体股东可以通过约定作出另外的安排。
我是公司的小股东,能否要求查阅公司的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fa院一般认为,股东知情权的主体只能是公司的股东;由于公司的股东并非公司的子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很难得到fa院的支持。
我公司是做教育培训的,zui近我公司发现有股东在外面又开了一家做教育培训的公司。请问他是否违反了对我公司的竞业禁止义务?
未违反。《公司fa》仅规定了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义务,未规定股东的竞业禁止义务。因此,除非存在特别约定,否则公司股东不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有何不同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fa》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份转让一般特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根据《合同fa》第四十四条第yi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效力。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部分股东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属于股权转让性质并已经实际交付股权的,可以向提起,请求对该部分股权强制执行公司登记手续或要求该部分股东赔偿因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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